根据《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2〕68号)、《qmh球盟会本科员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物院发〔2021〕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经公司员工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公司补充建议名单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拨打公司员工工作办公室电话010-89534640